“你这个不能退货。”“为什么不能?合同上明明写着的!”近日,家住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的张鹏远在一家具经营店铺购买了一张餐桌,到货后发现存在瑕疵便找店主退货,没想到店主却以“大货运输不便”为由拒绝退货。
正当张鹏远发愁时,他拿出了购买时签订的合同,仔细查看发现这种情况购买者可以申请退货。于是,他重新找到店家表达述求,最终圆满解决了问题。“幸亏有这个合同,不然我就亏大了。”张鹏远开心地说。
近年来,随着家具交易量逐年递增,家具行业消费纠纷也日渐频发。为此,巴南区工商分局制定推广了家具销售合同参考文本,实现了纠纷事后调处向事前介入转变、权责不等向公平交易转变、交易陋习向行业自律转变“三大转变。”
“消费纠纷不但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也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声誉造成困扰。”据区工商分局局长郭春雷介绍,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家具销售行为规范,区工商分局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同参考范围,围绕标的物的质量、价款支付、安装验收、退换货、违约责任等细节拟定合同条款,特别是结合家具的特点针对产品说明书、天然材质花纹颜色差异、商品验收、商品运输安装损伤等突出问题明晰责任界定划分,制定家具买卖合同参考文本,着力构建公平交易的桥梁。
与此同时,巴南区工商分局还对辖区1480户家具经营者开展了走访、宣传、指导,重点对合同参考文本使用的意义及作用进行介绍,在标价签上提示消费者签订合同参考文本,并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定期曝光家具消费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和欺诈行为,提示消费者注意防范,逆向发力推进合同参考文本运用。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0月,巴南区工商分局受理家具类消费投诉比2016年同期下降27%,比2015年同期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