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把几十斤重的东西往楼下扔,好吓人……”9月8日上午10点半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沙坪坝区华岩寺路附近一小区有高空抛物行为。
经了解,报警人是小区物管陈某。陈某表示,刚才他路过小区一栋楼时突然有人从楼顶扔下来一个大吊灯,足足有三四十斤重。接着,大量的大件家具从楼顶扔了下来……
为了防止危险的发生,民警紧急疏散了围观的群众。
随后,民警调查发现,高空抛物为该栋七楼的住户丁某所为。
经了解,事发栋楼的顶楼堆放有许多不要的家具,丁某住在顶楼,便要求物管及时把楼顶的垃圾处理掉,物管却一直没有清理,丁某认为物管不作为,当天就把楼顶的垃圾全部扔了下来。
因丁某的高空抛物行为是故意为之,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民警将丁某带到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置。
民警提示:故意从高空抛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如果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